个人权利质押贷款
是借款人以本人或其他自然人的未到期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凭证式国债和中国建设银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认可的其它权利出质,由建设银行按权利凭证票面价值或记载价值的一定比例向借款人发放的人民币贷款。
随着《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等监管文件持续落地,消费信贷领域的信息披露与定价透明要求不断收紧。日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定于2026年8月1日起施行。新规要求贷款人向借款人展示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清晰披露个人贷款息费成本,使个人贷款各项息费“阳光化”“透明化”,更好保障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个人住房贷款是指中国建设银行用信贷资金向在中国大陆境内城镇购买、建造、大修各类型住房的自然人发放的贷款。。
基本规定
1.贷款用途:用于支持个人在中国大陆境内城镇购买、建造、大修住房。
2.贷款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自然人及在中国大陆有居留权的境外、国外自然人。
3.贷款额度:为所购(建造、大修)住房全部价款或评估价值的70%。
4.贷款期限:长为30年。
5.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6.还款方式:委托扣款、柜面还款方式。
7.还款方法: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到期本息一次性清偿的还款方法;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可采用等额本息、等额本金还款法等。
8.贷款担保:抵押、质押、保证、抵押加阶段性保证等担保方式,可采用一种或同时采用几种贷款担保方式。
私人贷款通常指个人与个人、个人与机构间的资金借贷行为,正规渠道主要包括银行、持牌消费金融公司及互联网平台,详细信息可参考 民间借贷 或 个人小额贷款。